今天宝箱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威海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 10年山东高考录取查询时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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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山东高考录取查询时间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6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录取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
(一)提前批
1.招收飞行员院校。录取时间:7月2日。
2.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 7月7日—8日。
4.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9日。
(二)本科一批
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体育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1日—15日。
(三)本科二批
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7日—22日。
(四)本科三批
普通院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3日—31日。
(五)专科(高职)一批
所有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2日—13日。
(六)专科(高职)二批
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14日—25日。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在认真审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基础上,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同时,努力创造条件为院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
(二)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
(三)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院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凡超过时间未完成相关录取工作的院校,应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沟通,如果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院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招生院校在每一志愿或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及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如因院校未及时上载或上载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六)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使用调整计划的管理和监督。招生院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七)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通过网络填报,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原则上不允许院校电话征求考生志愿。
(八)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凡被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内地院校统一录取。
(九)遗留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一)文理类院校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本科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市属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的军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试、体检、录取执行本科军检线,本科军检线按照本科二批省属线的划定办法来确定;提前批的公安类院校专科按本科军检线线下40分以内执行;本科资格线上考生,均可填报本科三批志愿。第一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省属、市属、济南、青岛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招生计划的1:1.2第一次确定本科三批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院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再次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第二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以此类推,第三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
成绩达到专科(高职)一批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志愿。在生源范围内,仍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专科(高职)一批控制线,其余与本科三批划线方法相同;专科(高职)二批资格线及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划线时,符合《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见附件二)的考生应统盘考虑在内。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艺术文、艺术理的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及我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划定的本校各本科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对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文化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全部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测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实践生招生院校
根据各类别实践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实践生的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高水平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执行。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优秀运动员招生院校
优秀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院校
1.投档比例
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2. 投档原则
(1)投档顺序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2)一志愿投档。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3)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均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提前批本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提前批专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次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
(5)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原因退挡造成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院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调剂。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学校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统考美术类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按文化成绩及学校缺额数1∶1的比例随机投档。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由计算机随机投档。
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专科(高职)顺序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考生志愿档案不予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档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优秀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院校推荐的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考生推荐院校投档。该加分政策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六、其他特殊类别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与非自主招生考生同时进行投档。对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考生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对符合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条件而不在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考生,院校应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前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三)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三侨考生”,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予以投档;华侨大学招收的“三侨考生”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四)招收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院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40分。
(五)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等院校安排的走读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1∶1的比例投档和录取,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济南大学招收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若因线上生源不足而完不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八)公安院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49号)执行。
(九)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55号)执行。
(十)飞行员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艺术专长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急求:湖北高考招生7月14日到19日的录取工作时间表
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投档线
代号 院校名称 理工类 文史类
1000 北京大学 662 600
1001 北京大学医学部 653
1010 中国人民大学 642 582
1020 清华大学 661 598
1040 北京外国语大学 543 527
1050 北京语言大学 547 541
1060 南开大学 613 522
1070 天津大学 588
1080 大连理工大学 541
1090 吉林大学 540 530
1100 复旦大学 654 588
1110 上海交通大学 643
111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594
1120 同济大学 585
1130 华东理工大学 544
1140 华东师范大学 540
11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582 523
1160 南京大学 565 523
1170 东南大学 540 540
1180 浙江大学 643 583
1190 厦门大学 578 534
1200 山东大学 574 546
1207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540 520
1210 中国海洋大学 541 525
1220 武汉大学 593 550
1230 华中科技大学 590 540
1240 中山大学 541 546
1250 华南理工大学 540 534
1260 四川大学 580 532
1270 重庆大学 573 525
1280 西安交通大学 589 535
1290 兰州大学 555 530
1310 东北师范大学 540 519
1320 西南大学 550 519
1350 中国矿业大学 546 518
1360 江南大学 540 518
1370 北京中医药大学 540 527
1380 北京化工大学 558
1390 北京科技大学 579 534
1400 东北大学 559 520
1407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540
141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96 558
1420 湖南大学 540 518
1430 南京师范大学 540 532
1440 合肥工业大学 540 518
1450 北京理工大学 593 531
1460 南京理工大学 572
1470 电子科技大学 572 518
148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540
1490 内蒙古大学 542 518
15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30 530
1510 哈尔滨工业大学 587
151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545
1520 西北工业大学 542 521
153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74 518
1540 哈尔滨工程大学 543 518
1550 西南财经大学 540 531
代号 院校名称 理工类 文史类
156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66 543
1570 新疆大学 540 518
1580 上海财经大学 542 525
1590 中央财经大学 621 563
1600 西北大学 543 518
1610 西南交通大学 560 518
1620 北京交通大学 574 542
1630 大连海事大学 555 519
1640 北京邮电大学 556 532
1650 中国传媒大学 553 550
166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41
1670 云南大学 540 522
1680 东华大学 540
1690 北京工业大学 563 521
1710 苏州大学 544 520
1730 中国政法大学 576 555
1740 暨南大学 560 533
175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543 518
1760 安徽大学 540 520
1770 中国农业大学 563
1780 华南师范大学 544 522
1790 南京农业大学 540
1800 郑州大学 540 524
1810 华中农业大学 551 529
1820 四川农业大学 540
183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40 518
1840 河北工业大学 540
1850 北京林业大学 547 530
1860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546 518
187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62 531
1880 河海大学 540 527
1890 广西大学 540 519
1900 南昌大学 540 518
1910 福州大学 546 519
1920 北京体育大学 540 518
1930 中南大学 561 533
1940 中央民族大学 542 539
1950 武汉理工大学 568 533
1960 中国药科大学 553
1970 湖南师范大学 541 518
1980 延边大学 543 518
1990 太原理工大学 546 519
200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563 530
2010 燕山大学 547 518
2020 江西财经大学 540 520
2030 石家庄铁道学院 540 521
2040 陕西科技大学 540 518
2050 湘潭大学 540 519
206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540 536
2070 中国医科大学 548
2090 西南政法大学 540 518
2100 大庆石油学院 540
2110 武汉科技大学 546 521
212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561 523
213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45 523
2140 长安大学 541 518
215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543
代号 院校名称 理工类 文史类
2160 哈尔滨医科大学 553
2170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574 524
2180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551 518
2190 湖北大学 541 524
2200 汕头大学 556 518
2220 首都师范大学 542 528
2230 深圳大学 540 519
2250 宁波大学 545 520
2260 首都医科大学 560
2270 重庆医科大学 542
2280 中南民族大学 540 522
2290 华南农业大学 540 518
2310 东北财经大学 554 544
2320 东北农业大学 540 518
2330 广州中医药大学 540 518
2340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541 518
2350 浙江工商大学 540 518
2360 扬州大学 540 519
2380 南京工业大学 545
2390 沈阳农业大学 540
24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541 518
2410 江苏大学 542 519
2420 重庆邮电大学 540
2430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540 519
2440 沈阳药科大学 540
2444 辽宁大学 540
2445 上海大学 544 518
2500 长江大学 540
2620 天津医科大学 540
2830 华东政法大学 549 532
2920 青海大学 540 518
3340 上海理工大学 540
3440 长春理工大学 540 522
3530 石河子大学 540 518
3750 浙江理工大学 540
3800 华东交通大学 540 522
3810 成都中医药大学 540 518
3832 宁波诺丁汉大学 541 538
3833 西交利物浦大学 540 518
3840 上海海事大学 540 529
3870 长沙理工大学 541 518
3890 南京邮电大学 552 519
3960 宁夏大学 540 518
4010 东北林业大学 540 518
4520 华侨大学 540 518
4640 湖北中医学院 540 531
4780 广西医科大学 542
4890 天津财经大学 559 537
4920 海南大学 540 518
5100 河北医科大学 561
5110 天津中医药大学 549
5120 青岛大学 541 518
5280 贵州大学 540 518
5730 大连医科大学 568
6510 湖南中医药大学 549
6530 南通大学 544
9435 南方医科大学 567 518

大学读3+2怎样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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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2”
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办法
一、试点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
在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单列招生计划。2013年首批试点招生学校为11所高职高专院校,共计11个专业,衔接本科高校为10所。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100名,共计招生1200名(详见附件)。
二、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1.单设招生高校代码,考生单独填报志愿。
2.与夏季高考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同时填报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8月1日9:00至17:00;征集志愿时间:8月10日9:00至17:00。
三、填报条件
文理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均为400分。
四、投档及录取办法
考生需参加2013年夏季高考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济南、青岛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具体投档及录取办法与其他文理类专科(高职)院校相同。2013年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2”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
职高专院校 衔接本科高校
院校
代号 学校名称 科类 专业
代号 专科专业名称 学制 年收费(元) 计划(人) 学校名称 本科专业名称
Y060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文史类 01 会计 3 4800 50 济南大学 会计学
理工类 01 会计 3 5000 50 会计学
Y061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理工类 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00 100 山东科技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Y062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000 100 山东建筑大学 工程管理
Y063 淄博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000 100 山东理工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Y064 威海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软件技术 3 5000 100 烟台大学 软件工程
Y065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理工类 01 食品加工技术 3 5000 100 齐鲁工业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Y066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动物医学 3 5000 100 山东农业大学 动物医学
Y067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理工类 01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000 100 青岛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Y068 山东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000 100 济南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0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5000 100 山东建筑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Y069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文史类 01 物流管理 3 5000 50 山东交通学院 物流工程
理工类 01 物流管理 3 5000 50 物流工程
Y070 潍坊职业学院 理工类 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000 100 青岛科技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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