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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08-30 06:06:17 | 宝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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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

总成绩。根据查询天津招考资讯网显示,天津的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中,是按照考生在高考中的六门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考虑和录取的。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任意三门文化科目的成绩。但是,一些专业和学校会对某些科目有特殊要求,例如工科专业对数学成绩的要求较高,外语专业对外语成绩的要求较高等等。天津市地处中国华北地区,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市,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交汇点、亚欧大陆桥最近的东部起点,在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冲”之称。

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综合性艺术类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有想要填报专科艺术类大专的考生仔细阅读该校的招生章程,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条件:学院分居河东和南开两个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业门类:2022年学院设曲艺表演、艺术教育、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钢琴调律、舞蹈表演、文物修复与保护、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播音与主持、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4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成立以来,为局所属的各级各类院团、展览馆、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华夏未来等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层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6-8人间,7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鉴于全国艺术类统考类别覆盖已经很全,我院艺术类各专业除曲艺表演专业为校考自测类外,其他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如果个别专业在各省没有省统考(联考),则不安排招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对于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专业,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艺术类专业的报考办法及录取原则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内蒙古招生有关部门的建议,对于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艺术类专业使用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志愿清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同分情况: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如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

所有省份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九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学校依据《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我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申请。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邮编:300181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8号 邮编:300381

招生咨询电话:022-23855353

招生举报电话:022-58911902

网址: www.arttj.cn

招生公众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

E-mail: [email protected]

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宝箱网(https://www.bxgycfsb.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 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箱网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o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和天津市双高建设单位,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单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 书 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 体育 、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党务工作等34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500人。学院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慧服务、数字创意打造专业群,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产业学院下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 语言 、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 学习 实训提供了保障, 实习 就业 无缝链接。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 社团 。 毕业生 就业率 常年保持在90%左右,且升学机会较多。天津市高职院校的 毕业 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副书记、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纪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纪委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计划核对并上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多、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增,反之也可调减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 高考 报考指南、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www.tjbpi.com.cn)或学院公众号。

第八条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 宿舍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江苏 省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

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最新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最新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

Ø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我院承认各省级招生办加分政策,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

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 考证 等,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因故无法按期报到者,要书面向新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请假,准假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2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新生报到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因学院目前电话正在改造,如无法接通,请换个时间或换个电话拨打):

022-60315373、66315884、60315374、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60315378、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6031535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603153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60315254、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60315318、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60315260、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60315278、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60315250、25214937(建筑工程系)

022-60315246、25215729(马克思主义学院)

022-60315400、25215029(教务处)022-60315269、25215122(学生处)

022-60315334、25215112(财务处)022-60315377、25216035(后勤管理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60315282、2521401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手机微网站:

QQ:20180326135717

E-mail:tjbpizsb@163.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邮编: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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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一、办学规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2006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市教委直属的高职院校,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术产业带,多渠道与生物医药企业合作,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现有两处房产,占地202250.7平方米(约303亩)

2024-06-25 23:08:34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海是几本?(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二本还是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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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20:26:44
天津美术学院是几本分数线(分数线天津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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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是几本分数线 艺术类一本。根据查询天津美术学院官网显示,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类:绘画专业外省380分、天津410分,设计类专业外省380分、天津410分,书法学专业外省360分、天津410分。天津美术学院位于天津市,是中国最具影响的九所美术院校之一、中国北方重要的美术教育和美术研究中心。 2018年分数线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2014年文化总分最低控制线(不含报考史论类

2024-11-26 14:34:22